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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员当新市区物业有限公司2025年第7期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8 09:35:12


厦员当资招〔2025〕7号

招租人厦门市员当新市区物业有限公司石亭路、长青市场、长青路、槟榔西里、槟榔东里、槟榔小学地下车位、东明路、中信广场等34处资产以公开招租方式进行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信息

标的资产编号

标的资产

面积(㎡)/长度(m)

租赁用途

 标的1

石亭路60号102

30.42

住宅

 标的2

槟榔西里车库13号(槟榔西里146-41)

20

仓库

 标的3

槟榔西里车库22号(槟榔西里 146-30)

20

仓库

 标的4

东明路216号之二

34

商业

 标的5

长青市场1号摊位

4.1

冰鲜摊位

 标的6

长青市场2号摊位

3.7

冰鲜摊位

 标的7

长青市场5号摊位

3.9

冰鲜摊位

 标的8

长青市场6号摊位

3.75

活鲜摊位

 标的9

长青市场8号摊位

3.3

活鲜摊位

 标的10

长青市场9号摊位

3.3

活鲜摊位

 标的11

长青市场18号摊位

3.35

肉类摊位

 标的12

长青市场22号摊位

3.4

肉类摊位

 标的13

长青市场25号摊位

3.3

肉类摊位

 标的14

长青市场内6号店面(原15号)

22.28

商业

 标的15

长青市场店面12号

17.93

商业

 标的16

长青路11号二楼之一.之二

200

办公

 标的17

槟西4#自行车库二层

400

商业

 标的18

石亭路31号之五(石亭路29-10)

52.48

商业

 标的19

石亭路31号之一(石亭路29-14)

39.3

商业

 标的20

槟榔小学新建教学综合楼地下一层  32 号

/

车位

 标的21

槟榔小学新建教学综合楼地下一层  23 号

/

车位

 标的22

槟榔小学新建教学综合楼地下一层  38 号

/

车位

 标的23

槟榔小学新建教学综合楼地下一层  35 号

/

车位

 标的24

槟榔小学新建教学综合楼地下一层  44 号

/

车位

 标的25

槟榔小学新建教学综合楼地下一层  16 号

/

车位

 标的26

石亭路60号202

20.66

住宅

 标的27

长青路9号二楼

80

办公

 标的28

槟东1#自行车库底层(槟榔东里122号-4)

85

住宅

 标的29

东明路112号(203)

25

办公

 标的30

槟西4#自行车库底层(南侧)

77

仓库

 标的31

滨北小学东北侧九间 4号(石亭路131-7)

18.72

商业

 标的32

槟榔西里车库19号(槟榔西里 146-33)

20

商业

 标的33

槟榔西里车库20号(槟榔西里 146-32)

20

商业

 标的34

湖滨北路29号11E

121.27

住宅

二、租赁条件

标的资产编号

招租底价(元/月,含税)

租赁期限

递增率

租赁优惠期

竞租保证金

是否有优先承租人

产权情况

交付标准

 标的1

1500

2年

无递增

9000

无产权

按现状交付

 标的2

1600

2年

无递增

9600

无产权

按现状交付

 标的3

1600

2年

无递增

9600

无产权

按现状交付

 标的4

4320

2年

无递增

25920

无产权

按现状交付

 标的5

2000

2026年10月31日止

无递增

12000

无产权

按现状交付

 标的6

1800

2026年10月31日止

无递增

10800

无产权

按现状交付

 标的7

2000

2026年10月31日止

无递增

12000

无产权

按现状交付

 标的8

1500

2026年10月31日止

无递增

9000

无产权

按现状交付

 标的9

1320

2026年10月31日止

无递增

7920

无产权

按现状交付

 标的10

1320

2026年10月31日止

无递增

7920

无产权

按现状交付

 标的11

1500

2026年10月31日止

无递增

9000

无产权

按现状交付

 标的12

1800

2026年10月31日止

无递增

10800

无产权

按现状交付

 标的13

1600

2026年10月31日止

无递增

9600

无产权

按现状交付

 标的14

2840

2026年10月31日止

无递增

给予新承租户不超过1个月装修优惠期

17040

无产权

按现状交付

 标的15

2100

2027年12月31日止

租金自2027年1月1日起租金单价递增5%

给予新承租户不超过1个月装修优惠期

12915

无产权

按现状交付

 标的16

7600

4年

第三年租金单价递增3%,第四年租金单价递增4%

给予新承租户不超过3个月装修优惠期

47907.3

无产权

按现状交付

 标的17

18000

4年

第三年租金单价递增3%,第四年租金单价递增4%

给予新承租户不超过3个月装修优惠期

111844.8

无产权

按现状交付

 标的18

8922

4年

第三年起每年租金单价递增5%

给予新承租户不超过2个月装修优惠期

56275.5

有产权

按现状交付

 标的19

6681

4年

第三年起每年租金单价递增5%

给予新承租户不超过1个月装修优惠期

42140.4

有产权

按现状交付

 标的20

900

2年

无递增

5400

无产权

按现状交付

 标的21

900

2年

无递增

5400

无产权

按现状交付

 标的22

900

2年

无递增

5400

无产权

按现状交付

 标的23

900

2年

无递增

5400

无产权

按现状交付

 标的24

600

2年

无递增

3600

无产权

按现状交付

 标的25

900

2年

无递增

5400

无产权

按现状交付

 标的26

900

2年

无递增

5400

无产权

按现状交付

 标的27

2900

4年

第三年租金单价递增3%,第四年租金单价递增4%

给予新承租户不超过1个月装修优惠期

8700

无产权

按现状交付

 标的28

2700

2年

无递增

16200

无产权

按现状交付

 标的29

1500

2年

无递增

9000

无产权

按现状交付

 标的30

2310

2年

无递增

13860

无产权

按现状交付

 标的31

1900

2年

无递增

给予新承租户不超过1个月装修优惠期

11400

无产权

按现状交付

 标的32

1600

2年

无递增

9600

无产权

按现状交付

 标的33

1600

2年

无递增

9600

无产权

按现状交付

 标的34

3100

4年

第三年租金单价递增3%,第四年租金单价递增4%

给予新承租户不超过1个月装修优惠期

19262.1

有产权

按现状交付

 

三、其他费用

本招租方案所示的租金标准不含租赁期间内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日常专项维修资金、公摊水电费、水、电、通讯、互联网、卫生及房屋、附属物、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等相关费用,该费用自起租日起由成交按租赁合同约定缴交。租赁期间,若物业服务费等费用标准调整或物业管理单位更换的,成交人应按调整后的费用标准缴交,且对更换后的物业管理单位无异议

四、费用支付

1.履约保证金:从成交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中予以扣除,竞租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人应当于租赁合同签订日内补足。

    2.租金:先付后用。首个支付周期为计租日起至第三个自然月届满之日,后续按每叁个自然月为一个支付周期,首期租金从成交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余额中(扣除履约保证金后)支付,竞租保证金余额不足以支付首期租金的,成交人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补足。如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后仍有剩余,则用于抵作第二期租金,不足部分,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缴费时间补足。除首期租金外,成交人应当于每个支付周期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向招租人一次性足额支付下一个周期的租金,若遇法定节假日的,则提前至法定节假日前最后一日。

五、招租方式

公开招租,由招租人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竞租人线下现场竞价竞租,并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六、招租平台

1、公告发布:厦门市国资委官网(http://gzw.xm.gov.cn/)、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xmgdjt.com.cn/)。

2、结果公示:招租人确定成交人后,将在轨道集团官网进行公示,未成交竞租人不再另行通知。

七、竞租人资格条件

1.竞租人应当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

2.竞租人存在以下情形的,一经发现,招租人有权取消其竞租资格、承租权,并没收其竞租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竞租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官方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高消费人员的;

2)被“信用中国”官方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3)被“信用中国(福建厦门)”官方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入地方性黑名单的;

4)曾招租人或其关联公司有拖欠租金等违约情形的;

5)曾与招租人或其关联公司有诉讼或纠纷未解决的;

6)曾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或刑事处罚;

7)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8近五年存在因拖欠租金被司法机关判定为承担违约责任等情形的;

9被列入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或招租人及其关联公司企业内部承租信用负面名单的;

10曾与招租人或其关联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未经招租人同意,擅自整体转租或部分转租、分租、或以合作经营方式变相转让经营权的

11)其他招租人认为竞租人不具备竞租资格的情形。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八、竞租竞价

(一)竞租保证金

1.竞租保证金:

标的资产编号

标的名称

竞租保证金

 标的1

石亭路60号102

9000

 标的2

槟榔西里车库13号(槟榔西里146-41)

9600

 标的3

槟榔西里车库22号(槟榔西里 146-30)

9600

 标的4

东明路216号之二

25920

 标的5

长青市场1号摊位

12000

 标的6

长青市场2号摊位

10800

 标的7

长青市场5号摊位

12000

 标的8

长青市场6号摊位

9000

 标的9

长青市场8号摊位

7920

 标的10

长青市场9号摊位

7920

 标的11

长青市场18号摊位

9000

 标的12

长青市场22号摊位

10800

 标的13

长青市场25号摊位

9600

 标的14

长青市场内6号店面(原15号)

17040

 标的15

长青市场店面12号

12915

 标的16

长青路11号二楼之一.之二

47907.3

 标的17

槟西4#自行车库二层

111844.8

 标的18

石亭路31号之五(石亭路29-10)

56275.5

 标的19

石亭路31号之一(石亭路29-14)

42140.4

 标的20

槟榔小学新建教学综合楼地下一层  32 号

5400

 标的21

槟榔小学新建教学综合楼地下一层  23 号

5400

 标的22

槟榔小学新建教学综合楼地下一层  38 号

5400

 标的23

槟榔小学新建教学综合楼地下一层  35 号

5400

 标的24

槟榔小学新建教学综合楼地下一层  44 号

3600

 标的25

槟榔小学新建教学综合楼地下一层  16 号

5400

 标的26

石亭路60号202

5400

 标的27

长青路9号二楼

8700

 标的28

槟东1#自行车库底层(槟榔东里122号-4)

16200

 标的29

东明路112号(203)

9000

 标的30

槟西4#自行车库底层(南侧)

13860

 标的31

滨北小学东北侧九间 4号(石亭路131-7)

11400

 标的32

槟榔西里车库19号(槟榔西里 146-33)

9600

 标的33

槟榔西里车库20号(槟榔西里 146-32)

9600

 标的34

湖滨北路29号11E

19262.1

2.缴交时间:竞租人应在2025121110】时【00】分按本公告第八条第1款要求的标准向招租人缴交拟竞租标的房产的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息。

3.竞租保证金收款账户:

开户名称:厦门市员当新市区物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厦门农行滨北支行

   号:40351001040013115

4.注意事项:

1)如缴交竞租保证金账户非竞租人账户,应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代竞租人缴交,连同报名材料一并提交至招租人,如涉及退款将直接转入竞租人账户。

2)竞租保证金转账时应注明“标的名称+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均须存入或转入招租人指定收款账户,存入或转入其他收款账户均视为无效。

(二)竞租文件提交

1.竞租人必须通晓招租公告规定的条款内容,一旦竞租人提交竞租文件的,即代表竞租人完全认可本招租公告的全部条款内容,并接受本次招租的附件:《房屋公开招租规则》与《租赁合同范本及合同附件》

2.竞租人须在2025121111】时【00】分前向招租人提交《房屋公开招租规则》第四条“竞租文件要求”规定的竞租文件材料、资格证明材料及报价单。

3.材料提交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18号振兴大厦二楼东南侧(不接受邮寄)。

4.联系电话:0592-5367515

(三)竞租资格审核

招租人接收竞租人的报名材料并不等于竞租人已满足竞租资格条件,本招租项目设有资格审查环节,招租人在竞租人递交报名材料后根据本公告第七条的规定对竞租人的竞租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评审的为合格竞租人,合格竞租人方可进入竞租竞价阶段。

(四)竞租须知

1.线下现场竞价竞租时间:2025】年【12】月【11】日【15】时【00】分。竞租人于线下现场竞价竞租时间前到现场参加竞租。

2.其余事项详见附件:《房屋公开招租规则》与《租赁合同范本及合同附件》。

九、其他约定

(一)标的房产权属方为厦门市员当新市区物业有限公司或厦门市特房筼筜开发有限公司,已办理项目初始登记,部分办理标的房产所有权证(详见二、租赁条件),标的房产设立抵押权,成交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合同约定的租金支付等各项义务,也不得要求招租人赔偿任何损失。

(二)招租人按招租标的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标的房产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竞租人须自行评估并充分了解招租标的现有质量、现状设施条件、用途以及其他功能(如正常的水电条件、消防条件等)、周边营商环境、整体布局及相对应的配套设施等各类事项是否满足自身经营需求和经营使用,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经营风险,承租人不得以此为由向招租人主张任何赔偿责任。

(三)成交人应自行办理装修、使用标的房产所需的所有行政许可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消防<施工图图审及消防设计审查等>、环保、卫生、特种行业、水电及增容等)且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并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装修和使用,竞得人同意不以此类报批可能出现的问题为由拒绝履行合同约定的租金支付等各项义务,也不得要求招租人赔偿任何损失。成交人擅自改变标的房产用途的,产生的任何损失及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四)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标的房产整体转租或分租以合作经营方式变相转让经营权

(五)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不得在租赁房屋范围内设立“三合一”场所(“三合一”场所指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

(六)承租人返还租赁标的房产前,应将标的房产恢复原状或招租人要求的其他状态,即交还的标的房产应达到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交付标的房产时的原状(自然磨损除外)或招租人要求的其他状态,但是经招租人同意按现状接收的除外(如招租人同意按现状接收的,招租人无需向承租人作出补偿)。

(七)竞租人存有欺诈或隐瞒的行为,招租人有权拒绝、取消其竞租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承租人的其他相关权利义务(包括装修改造、维修维护、安全管理、违约责任等)详见附件《租赁合同范本及合同附件》。本招租公告与《房屋租赁合同》不一致的,以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九)若因非招租人原因以及招租人招租时无法预见的变化,致使招租人无法与成交人签订租赁合同的,招租人应向成交人退还竞租保证金,成交人不得以此为由向招租人主张赔偿责任。

(十)成交人未在成交1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含逾期、拒绝或放弃签订等情况),招租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成交人已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不予退回。如该竞租保证金不足以补偿因成交人前述行为而导致招租人遭受的损失时,成交人还应就该损失差额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承租人用电负荷量超过供用电负荷时,需自行申请增容用电(包含电表出线端至房屋入户总长度用电线路),所涉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全额承担,并且在合同到期及退还场地时,增容用电归出租方所有。

(十二)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招租方所有。

附件:《房屋公开招租规则》与《租赁合同范本及合同附件》

 

 

厦门市员当新市区物业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4日

附件:《房屋公开招租规则》与《租赁合同范本及合同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