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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地铁恒顺物泰有限公司关于4处边角地块的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2 15:35:22

厦门地铁恒顺物泰有限公司

关于4处边角地块公开招租公告

 

为充分盘活轨道站点周边闲置土地资产,提升国有土地综合利用效益,打造轨道站点配套服务综合体,我司现就4宗边角地块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本次招租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实施,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招租标的为厦门地铁1号线沿线4宗边角地块,采用整体打包出租方式,不接受任一地块单独承租申请。

(一)地块基础信息

序号

地块名称

地块位置

面积(㎡)

月租金单价底价(元/㎡·月)

月租金总价底价(元/月)

1

原将文区间竖井旁空地(下称“文灶边角地”)

厦门市思明区文灶BRT站点旁

1629

9.3

15149.7

2

塘边用地增补(下称“塘边边角地”)

厦门市湖里区地铁1号线塘边站4B号口旁

1448

9.1

13176.8

3

园博苑站边角地(下称“园博苑边角地”)

厦门市集美区地铁1号线园博苑站4号口旁

3100

5.4

16740

4

杏锦路车站至董任区间用地(下称“杏锦路边角地”)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村夜市旁

4713

5

23565

合计

10890

28.8

68631.5

注:本次招租各地块计租面积已按地块可使用边界核定,以上表载明面积为最终计租依据。租赁期内租金统一按上述核定面积计算,不再进行现场复测,不做面积差异调整

(二)地块现状与披露

本次招租地块均按现状交付,场地存在条件复杂、周边存在协调事项等特点,主要瑕疵包括但不限于:

1.文灶边角地:场地开口需竞得人自行协调解决。

2.塘边边角地:场地内存在杂草,需竞得人自行完成清运及场地平整整治。

3.杏锦路边角地:场地内存在杂草及高低差,需竞得人自行平整处理。

4.各地块具体地形地貌、地下管线、地面附属物等均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具体详见附件一《地块瑕疵披露清单》。

二、意向竞得人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二)资格排除情形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本次竞租资格,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竞租或承租资格,并没收竞价保证金:

1.与我司及下属企业存在未了结诉讼、仲裁纠纷,或有拖欠租金、违约离场等不良记录的。

2.被列入我司承租信用负面名单的。

3.存在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企业。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自然人及个体工商户报名。

三、租赁核心条款

(一)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5年。租赁期限届满,承租方无违约记录且符合续租条件的,在同等市场报价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

(二)租赁用途

1.租赁用途为停车场及其配套经营。

2.在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市容管理、消防安全生产及地铁运营安全保护规范的前提下,竞得人可自主开展配套业态经营,自主实施场地设施改造建设,自行办理全部审批、报备及经营证照手续,独立承担相关费用与法律责任。

3.竞得人不得在地块内从事违法违规、易燃易爆、高污染高风险、严重扰民,以及危害地铁运营安全、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经营活动。

(三)租金标准

序号

地块名称

面积(㎡)

月租金单价底价(元/㎡·月)

月租金总价底价(元/月)

1

文灶边角地

1629

9.3

15149.7

2

塘边边角地

1448

9.1

13176.8

3

园博苑边角地

3100

5.4

16740

4

杏锦路边角地

4713

5

23565

合计

10890

28.8

68631.5

注:报价租金为含税租金,不含水电费、物业费、垃圾清运费及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上述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四)竞价与履约保证金

1.本次招租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整,意向竞得人须在报价递交截止前足额汇入指定账户,未按时缴纳的报价无效。

竞价保证金收款单位:厦门地铁恒顺物泰有限公司

账号:35150198010109996666

开户行:建设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2.未竞得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果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3.竞得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4.租赁期限届满且承租方无违约情形的,我司在扣除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相关费用后,于30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余额无息退还。

(五)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按季度支付,实行先付后用原则,具体支付周期、支付账户及逾期违约责任以正式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四、招租方式及竞价规则

(一)招租形式

本次招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厦门市国资委平台公开发布招租信息,采用密封报价方式组织竞价。

(二)现场踏勘约定

意向竞得人参与本次密封报价的,即视为已自行完成本次招租全部4宗边角地块的现场踏勘,充分知晓招租人在本公告内披露的地块现状、场地条件及历史遗留问题,自愿承担地块现状对应的全部建设与运营风险;意向竞得人不得就招租人已充分披露的标的现状瑕疵主张工期顺延、租金减免或其他赔偿。详见附件二《现场踏勘确认暨瑕疵知悉承诺书》

(三)报价填报要求

1.意向竞得人须按单地块分别填报各宗地租赁单价及对应总价,单地块总价计算公式:单地块总价=申报单价×对应地块面积

2.意向竞得人须完整填报全部地块单价,不得空缺、不得填报0元单价;任一地块未填报单价或报价为0的,整体报价无效。

3.最终报价合计总价为4宗地块申报租赁总价之和。

(四)有效报价判定

报价达到或高于招租底价的为有效报价;报价低于招租底价的为无效报价,不参与后续竞价排序。

(五)竞得人确定原则

遵循价高者得原则,以有效报价中合计总价最高的意向竞得人确定为最终竞得人。

(六)开标规则

1.开标采用现场方式进行,意向竞得人可自行到场,或委派持有有效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到场参与。

2.意向竞得人未到场参与开标的,不影响已递交报价文件的效力,但视为自动放弃现场异议权及现场递增竞价应答权利。

(七)并列报价处理

若出现多家意向竞得人首轮最高有效报价相同的情形,现场启动递增竞价程序:

1.仅首轮并列最高报价的意向竞得人可参与递增竞价;

2.每次报价增幅标准:4宗地块单价合计数增幅不低于0.5/㎡・月;

3.经现场轮番报价后,产生唯一最高报价方的,确定为最终竞得人。

五、建设运营要求及违约责任

1. 建设投用期限:竞得人应于地块正式移交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本次招租全部4宗边角地块的建设改造并正式投入运营。

2. 逾期违约责任:若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期完工投用的,我司有权向竞得人发出书面催告;催告后仍未能在要求时间内完工投用的,我司有权按逾期对应地块的6个月租金标准计收违约金,违约金可从竞得人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同时我司有权单方解除该地块的租赁关系,无偿收回对应地块使用权。地块收回后,地上建(构)筑物处置方式按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3.工期顺延情形:因规划审批、政策管控、政府征收以及经我司书面核实确属竞得人无法预见、无法控制且无法克服的第三方恶意干扰事件等不可归责于竞得人的客观因素导致工期延误的,竞得人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工期顺延,经我司书面确认后方可顺延

六、报名及报价文件递交

(一)报名需提交材料

意向竞得人递交报价文件时,须同步提交以下资格材料(所有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三份):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报名的,另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4.企业信用报告或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5.竞价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6.附件二《现场踏勘确认暨瑕疵知悉承诺书》,并附上附件一《地块瑕疵披露清单》;

7.密封的报价单(详见附件三)。

(二)递交要求

1.递交截止时间:2026918日上午10:00(逾期不予受理)

2.递交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中路86号地铁大厦B栋六楼

3.报价文件须密封包装,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外注明项目名称、意向承租方名称及“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691815:00

(二)开标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中路86号地铁大厦B

八、其他重要说明

(一)合同签订:竞得人须在竞价结果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与我司签订正式《边角地块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转租限制:未经我司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地块整体或部分转租、转借第三方,不得擅自变更租赁用途。

(三)安全责任:租赁期内,承租方须全面承担场地建设、运营期间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治安管理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地铁运营安全保护相关规定,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财产损失,由承租方全额承担责任。

(四)特殊情形免责:租赁期内如遇城市规划调整、政府征收、地铁建设运营需要等情形,我司有权提前收回地块,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我司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据实结算。

(五)异议处理:意向承租方对招租事项有异议的,须在报价递交截止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我司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1.招租时间202691

2.联系人:王先生

3.联系电话:15905016082

 

厦门地铁恒顺物泰有限公司

202691

 

 

 

附件

附件1 地块瑕疵披露清单

一、清单说明

1.本清单为本次公开招租文件的法定组成部分,招租人基于地块实际现状及已掌握信息,对租赁地块存在的显性瑕疵、潜在风险及限制事项进行如实披露。本披露为不完全列举,未列明事项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

2.意向竞得人参与本次密封报价,即视为已完成现场踏勘、充分知晓并认可本清单全部内容,自愿承担地块现状对应的全部建设、运营成本及法律风险,不得就本清单已披露及现场可查知的瑕疵,向招租人主张工期顺延、租金减免、损失赔偿或其他诉求。

二、分地块瑕疵明细

序号

地块名称

面积(㎡)

瑕疵类别

具体披露内容

1

文灶边角地

1629

场地接入限制

地块出入口开口事宜需由承租方自行与交通主管部门、周边产权主体协调解决,招租人不承担协调义务及相关费用。

2

塘边边角地

1448

场地整治要求

场地内存在积存建筑垃圾及地表杂物,需承租方自行完成清运、场地平整及基础整治工作,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

园博苑边角地

3100

场地现状风险

地块按现状交付,场地地形、地表附着物、地下管线分布以现场实际为准,承租方需自行勘察核实并承担相应改造、处置成本。

4

杏锦路边角地

4713

场地清表与平整整治

地块现状为闲置空地,地表杂草丛生、地形起伏不平整,无成型硬化地面;承租方承租后须自行完成杂草清运、地表清表、场地平整及硬化等全部整治工作,相关工程方案、施工组织及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招租人不承担任何整治成本。

三、通用风险提示

(一)规划建设风险:竞得人在地块内实施的所有建设改造活动,须自行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市容管理、消防、安全生产及地铁运营安全保护等法律法规与规范标准,自行办理全部审批、备案手续;因建设方案不符合规范、手续不全导致的拆除、整改、行政处罚等全部责任与经济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市政配套风险:地块施工及运营所需的水电接驳、排污接口、网络接入等市政配套事宜,由承租方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招租人不保证配套接入条件与时效。

(三)隐性风险:地块地下管线、隐蔽工程、地质条件等未探明事项,由竞得人自行勘察核实,相关风险及处置成本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四、特别声明

招租人对本清单内容仅作现状披露,不对瑕疵的影响程度、处置难度作出任何保证或承诺。地块最终交付状态以现场实际交付情况为准,意向竞得人应通过现场踏勘自行判断地块实际状况,自主评估投资与运营风险。

 

 

 

附件2 现场踏勘确认暨瑕疵知悉承诺书

 

厦门地铁恒顺物泰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完整研读贵司《关于4处边角地块的公开招租公告》及全部配套招租文件,并于______________日自行组织专业人员完成了本次招租全部4宗边角地块的现场踏勘工作,现郑重作出如下确认与承诺:

一、现场踏勘与信息知悉确认

(一)我单位已实地查勘原将文区间竖井旁空地(1629㎡)、塘边用地增补(1448㎡)、园博苑站边角地(3100㎡)和杏锦路车站至董任区间用地(4713㎡)的全部租赁范围,对地块的地理位置、四至边界、场地条件、周边环境、地表状况、配套设施等全部现状已充分知晓,无任何异议。

(二)我单位已完整收悉并充分理解《地块瑕疵披露清单》的全部内容,对清单披露的各项显性瑕疵、潜在经营风险及责任划分规则完全认可,不存在任何疑问或误解。

二、风险承担与履约承诺

(一)我单位自愿承担地块现状及已披露瑕疵对应的全部建设成本、运营成本及经营风险;自行负责协调解决场地开口、垃圾清运、场地清表硬化、周边主体关系、行政审批办理等全部事项,相关费用均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二)我单位承诺,绝不以地块存在瑕疵、场地整治量大、配套条件不足等任何理由,向招租人主张工期顺延、租金减免、损失赔偿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补偿。

(三)我单位确认,本次报价已充分考虑地块现状、全部瑕疵及运营风险因素,报价真实有效,自愿遵守本次招租的全部规则与要求。

(四)若我单位成功竞得本地块,将严格按照招租文件及后续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自行承担建设、运营期间的全部安全生产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与法律责任。

本承诺书自我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若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自愿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接受招租人取消竞得资格、没收竞价保证金等处理。

 

意向竞得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附件3 报价单

 

本报价单为密封报价核心文件,请意向竞得人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密封递交。

序号

地块名称

面积(㎡)

申报租赁单价(元 /㎡月)

单地块月租金总价(元 / 月)

1

原将文区间竖井旁空地

1629

 

 

2

塘边用地增补

1448

 

 

3

园博苑站边角地

3100

 

 

4

杏锦路车站至董任区间用地

4713

 

 

合计

10890

/

 

填报说明

1.意向竞得人须按单宗地块逐一填报租赁单价,不得空缺任一地块,不得填报0元单价;任一地块未填报或单价为0元的,本次整体报价无效。

2.计算规则:单地块月租金总价=申报租赁单价×对应地块计租面积;最终报价以4宗地块月租金总价的合计金额为准,按价高者得原则排序。

3.本次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报价为含税租金价格,仅对应地块租赁使用权费用;水电费、运营管理费、经营税费及场地改造等其他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报价数值须清晰可辨,涂改处须加盖公章确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意向竞得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