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轨道交通、BRT车站两个商铺标段公开招租公告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规定,为充分发挥资产效用,有效提高企业资产的经营效益,我公司拟将厦门轨道交通、BRT车站两个商铺标段公开招租。
| 序号 | 标段号 | 线路 | 地铁车站 | 商铺编号 | 面积(m2) | 租金底价 (元/年) | 保证金(元) | 租赁期限 | 招租业态 |
| 1 | 标段一 | 3号线 | 新阳大道站 | XYDD-2 | 22.3 | 14000 | 5000 | 1年 | 经营品类不得违反地铁运营相关管理及安全规定 |
| 2 | 洪坑站 | HK-2 | 10.13 | 5000 | |||||
| 3 | 浦边站 | PB-1 | 25.36 | 11000 | |||||
| 合计 | 57.79 | 30000 | |||||||
| 序号 | 标段号 | 线路 | BRT车站 | 商铺编号 | 面积(m2) | 租金底价 (元/年) | 保证金(元) | 租赁期限 | 招租业态 |
| 1 | 标段二 | 快1线 | 金山站 | JS2 | 15 | 60000 | 12000 | 5年 | 经营品类不得违反地铁运营相关管理及安全规定 |
1、竞租人资格要求: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执行名单的竞租人,我司有权取消其竞租资格。
2、租金、物业管理费
(1)租金递增:偶数年即第2、第4年租金与前一年度租金相同,奇数年即第3、第5年租金在前一年度租金基础上上浮5%。
(2)地铁车站商铺物业管理费:10元/月/平方米。BRT车站商铺不收取物业管理费。
(3)租金及物业管理费支付方式:先付后用,按年度支付。
3、竞价保证金:中标者的竞价保证金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无违约情况,合同期满后1个月内无息退还;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在竞价结果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竞价保证金注意事项:
(1)不接受到我司现场缴款,只能到银行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缴款(必须以公司的名义缴款,不得以个人的名义缴款)。
(2)以现金方式缴款时,请在现金缴款单“款项来源”一栏中写“竞价保证金”,并在现金缴款单背面注明退还竞标保证金时投标人收款的银行卡卡号和开户行。
(3)竞价保证金收款单位:厦门地铁恒顺物泰有限公司
账号:35150198010109996666
开户行:建设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4、招租方式:采用密封报价(一次性报价)的方式进行。设招租底价,等于或高于招租底价为有效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若报价金额最高者有两人及以上,报价金额最高的竞租人接到我司通知后二日内重新提交《报价单》,直至确定最高报价。
5、定租时间:2025年5月8日(由招租人按程序启封,评定工作由招租人组织的招租小组独立进行,评定结束后,招租人不向落选人解释落选原因,也不退还竞租文件)。
6、资格审查:竞租人应在提交截止时间前以密封的形式提交以下资格预审材料(需加盖公章),应当密封提交,将材料放置在信封或档案袋内并密封贴条,封口同时加盖公章。
(1)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缴纳竞价保证金转款凭证复印件。
(3)竞租函、报价单、廉政承诺书。(文件联系招租人取得)
(4)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7、报名确认:竞租人须于缴交资格预审材料截止时间前提交资格预审材料才视为正式报名参加竞价。缴交资格预审材料截止日期(逾期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025年5月8日10:00止。招租人所在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中路86号B栋六楼
8、其他
(1)竞得人不得将租赁权以转包、分包、整体或部分转租、赠与或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处置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联营、加盟经营等任何方式委托乙方之外的第三方经营。
(2)不得利用租赁物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放置共享充电宝设备需要经得招租人同意。
(3)竞得人充分了解租赁物的基本情况,竞得人应当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资质,不得以无法办理为由解除合同及要求赔偿。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850077711
厦门地铁恒顺物泰有限公司
2025 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