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厦门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设计招标,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按政府有关规定筹集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厦门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人为厦门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厦门市。
规模为: 长度约31.3km,拟设26个车站,1个综合维修基地,1个岛内停车场,2个变电所,1个控制中心等。
计划工期:2011年12月—2016年12月。
开工时间:计划2011年底,具体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招标范围为: 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总体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配合阶段、调试运营阶段全过程、全方位的设计监理和全部施工图强审(含必要的复核验算)。
其他:详见本次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有关部委颁发的甲级工程咨询资格的独立法人,同时具有独立法人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具有近 10 年内承担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至少2条线的总体设计或设计监理或设计咨询(其中1条线已完成)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一类资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9月30日至2011年10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时,下午15: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号83号港澳中心五楼)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交原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需提交的所有资料需装订成册。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0月20日9时00分,地点为: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号83号港澳中心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www.cztb.xm.fj.cn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厦门市云顶中路2777—2779号市政大厦19楼
邮 编: 361008
联系人: 李先生,李小姐 电 话: 0592-5335821,5335562
传 真: 0592-5335560 电子邮件: ljg741009@sina.com
2011年9月29日